日本政府的数字市场竞争会议去年1月28日敲定了旨在对被称为“平台公司”的IT巨头加强管制的新法案概要。该法案以大规模电商网站与智能手机应用软件(APP)商店运营企业为对象,规定有义务公开合同条件,每年度向政府报告运营状况,提高透明度。此举目的在于保护处于弱势的客户企业免遭不当合同。
虽然此前曾讨论把影响业务运营的单方面不利更改等一定的行为,作为“禁止事项”明确写入法律,但考虑到变化速度快的业务性质以及来自IT巨头方面的强烈反对,此次没有写入。将建立若发现可能有违反《反垄断法》的问题,就请求公平交易委员会处理的机制,提高时效性。
新法案名为《有关提高特定数字平台透明性及公正性的法律案》,将提交本届例行国会。对象企业预计以销售额及市场占有率为标准,除了占据“GAFA”一角的美国亚马逊及谷歌外,还将包含乐天等数家日本企业。
新法案要求IT巨头在变更合同时进行事先通知等,向作为客户的中小企业公开。此外还提出,需要向消费者也说明决定网站搜索显示顺序的基本标准,还要求完善恰当应对客户投诉的体制。若不遵从,政府方面也可以进行劝告、公布、下令采取措施。计划在大致施行3年后讨论必要的修改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