南报讯,南京楼市新政“宁九条”发布并实施后,人才、无房家庭、普通购房者如何摇号和选房?昨天,南京市住房保障和房产局与南京市司法局联合发布《关于做好人才优先选房及支持刚性购房需求工作的通知》(以下简称通知),明确今后楼盘摇号将分四轮进行。
“宁九条”优先保障本市户籍无房家庭的刚性购房需求。按照规定,商品住宅项目不仅每批次房源有20%—30%优先向人才供应,还要向本市户籍无房家庭提供每批次不低于30%的房源。那么,接下来开盘的项目将如何摇号和选房呢?通知明确,参与购房摇号对象是人才、无住房家庭(本市户籍)和普通购房人。
购房摇号将分四轮进行:第一轮,确定优先选房的人才名单及选房顺序。有效报名的人才数量大于等于人才房源数或者大于等于20人的,应通过公证机构主持摇号的方式确定入围人才名单及选房顺序;第二轮,需确定享有优先保障资格的无住房家庭名单,进入第四轮一般选房顺序摇号。有效报名的无住房家庭数量大于无住房家庭保障房源数的,应通过公证机构主持摇号的方式,确定入围第四轮摇号的无住房家庭名单;第三轮,由公证机构将“第一轮未入围人才、第二轮未入围无住房家庭和普通购房人”摇出顺序号,确定入围第四轮摇号的人员名单;第四轮,由公证机构将“第二轮确定的入围无住房家庭、第三轮确定的入围摇号人员”摇出一般选房顺序。
为支持和保障人才、刚需购房者的购房权益,选房顺序也有明确要求。首先,由第一轮摇号确定的入围人才按照摇出的顺序号依次选房,前号放弃的,后号依次递补。未入围人才不参与本批次选房;其次,由第四轮摇号的报名人按照第四轮摇出的一般选房顺序号依次选房,前号放弃的,后号依次递补;最后,前两批次选房结束后,房源如有剩余,由第三轮摇号中未入围第四轮的报名人,按照第三轮摇出的顺序号依次选房,前号放弃的,后号依次递补。
通知还要求,房地产开发企业、房地产经纪机构应严格按照公证机构摇出的选房顺序号,组织开展选房活动,确保选房过程公开透明。与此同时,市司法局、市住房保障和房产局建立联动机制,对出现的问题及时沟通、协调、处理,切实做好人才优先选房及支持刚性购房需求工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