扬州4人因“涉毒”驾驶证被注销

据扬州日报消息,昨天,扬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向社会公开曝光今年5月份以来,“涉毒人员”驾驶证予以注销的情况,本次曝光持有驾驶证的“涉毒人员”共4人。另外,因交通事故后逃逸和饮酒驾驶机动车造成重大交通事故的原因,2名驾驶人被终生禁驾。市交警支队还发布了扬州渣土运输企业“红黑榜”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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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名“涉毒人员”驾驶证予以注销

毒驾是指有吸食、注射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行为,正在执行社区解毒、强制隔离戒毒、或者长期服用依赖性精神药品成因尚未戒除的驾驶机动车的行为。

今年5月至6月,全市共有4名“涉毒人员”驾驶证予以注销,全部为男性,年龄最小的27岁,最大的42岁。警方表示,依据《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》,被查获有吸食、注射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行为,正在执行社区戒毒、强制隔离戒毒、社区康复措施,或者长期服用依赖性精神药品成瘾尚未戒除的,由驾驶证核发地车辆管理部门注销机动车驾驶证,收回机动车驾驶证的,公告机动车驾驶证作废。此次被公告作废的驾驶证,就属于上述情形。

同时,根据《道路交通安全法》有关规定,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麻醉品的,不得驾驶机动车。需要提醒相关人员的是,目前扬州公安交警部门已经实现了与禁毒、治安等部门的信息核查共享,数据实时对接,可以很快排查出已申领驾证人员是否存在涉毒行为,从而加以审查和管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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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人被终生禁驾

警方表示,在今年5月至6月的日常检查和集中整治过程中,2人被终生禁驾,其中一人因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构成了犯罪,另一人则因饮酒驾驶机动车造成重大交通事故。
根据《道路交通安全法》的规定,“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,构成犯罪的,依法追究刑事责任,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,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”。“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、法规的规定,发生重大交通事故,构成犯罪的,依法追究刑事责任,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。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,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,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”。警方表示,有这两种情形的,也就告别机动车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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渣土运输企业“红黑榜”来了

交警部门还将6月以来市区渣土运输企业所属车辆运行情况,按照违法行为发生率和事故发生率综合对37家渣土运输企业进行考评、排名,评测出5家“红榜”企业及5家“黑榜”企业,其中,5家“红榜”企业分别是:扬州市安洁运输有限公司、扬州勤天渣土运输有限公司、扬州昌隆渣土运输有限公司、扬州凯邦渣土运输有限公司、扬州万顺渣土运输有限公司;5家“黑榜”企业分别是:扬州盛世渣土运输有限公司、江苏耀润渣土运输有限公司、扬州市方众渣土运输有限公司、扬州骏涛渣土运输有限公司、扬州和丰渣土运输有限公司。

据了解,根据市区渣土运输管理通报曝光制度的相关规定,“红榜”企业优先推荐给市住建部门,纳入工程招投标目录。“黑榜”企业暂缓纳入招投标目录,并抄送城管、交通、生态环境部门及各区(管委会)。